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

寬恕別人,最大的收益是自己

耶穌說:「如果你們各人不肯饒恕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( 馬太福音18章35節 )

        35節是以整個比喻故事為基礎的結論。不寬容別人的人不可能希冀得到別人寬容。這點在馬太福音6章的主禱文裡,和緊接其後的解釋裡已表示得十分堅決。在那裡用「債」來代表罪,這裡更用欠債的故事,把此思想闡明出來。如果教會是一群蒙上主寬恕的人,那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應以互相寬恕為標誌,這應是教會的基本特徵。「從心裡」這幾個字就表示,饒恕不是口惠而無實,也非律法主義。這是主耶穌對彼得問話的完全答覆,這正是今日所需要的。
        2003年2月7日,杏林子被有精神問題的外傭拖下床,重傷不治,享年62歲。她在臨終前最後一個決定,就是寬恕那重傷她的女佣。她為何能做到 ? 天韻曾推出改編自她的作品的專輯,其中 〈寬恕 〉這首歌把答案告訴我們:「主啊 ! 我做不到,他們得罪虧欠我,要我原諒,我做不到,主啊 ! 我做不到。他們不斷傷害我,要我忘了,我做不到。但是我忘了, 主啊 ! 我也曾如此對祢,背棄祢、否認祢和遠離祢,祢都依然愛我.......主啊 ! ,寬恕那傷害我的人,不怨恨、不計算、和不追討......因祢先寬恕我。」
        杏林子學會原諒,因她領受從上主而來的饒恕。你和我本是罪人,但我們都被上主極大的愛所寬容和接那,更理當饒恕得罪我們的人 ! 我們一刻學不會寬恕的功課,生命就不能真正成長。記住寬恕別人,最大的受益是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 學習杏林子寬恕的祈禱:主啊 ! 我也曾背棄祢、否認祢和遠離祢,祢依然愛我,沒有把我離棄。主啊 ! 我願意,寬恕那傷害我的人,不怨恨、不計算、和不追討。主啊 ! 我願意,因祢先寬恕我。奉主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