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

因律法而存活


人要遵守律法,但律法本身無法帶給人真正生命,真實的生命是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復活,並把律法活出來。在律法中我們看不到像耶穌那樣喜樂的生命。我們不要成為律法主義者,而是要真實相信主耶穌。一個真實相信依靠主的人,生命會因此轉變;這轉變無需靠著守律法,因為他的生命已被主釋放了。真實相信主的人,會對自己的生命負責,不單個人的生命是豐盛的,也會帶給周遭人快樂,以喜悅的生命感染另一個生命。

一個人若沒有接受耶穌基督,生命重新轉變,就算有再高的地位、身分、學識,仍是一無所有;因為,外在的一切不會帶給人永恆的生命。

主啊 ! 教導我認識律法的核心意義是愛主、愛人、愛環境、愛自己。願我一生中能看見主的榮耀,使我的生命得以真正改變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