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

新的立約

上主就在那時、那地方與亞伯蘭立約。他說:「我把這塊土地賜給你的後代:這快地從埃及的邊境一直伸展到幼發拉底大河。」( 創世記15章18節 )

        上帝以洪水淹沒大地後,以彩虹為證,與挪亞立約,不再使大水淹沒大地,滅絕生物;這約是屬全世界的,包含上帝創造的一切生物。創世記15章,上帝再度與人立約,這約則屬各人的,因亞伯蘭信上帝,上帝就以他為義人。
        上帝從呼召亞伯蘭前往迦南地開始,就不斷強調祂所應許的,直到亞伯蘭與羅得分家,又拯救被擄的羅得之後,才親自與他立約,因這約是針對亞伯蘭個人的。約的內容重申上帝曾說過的應許,同時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。上帝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確實知道,你的後代要流浪異鄉,被人奴役,被人虐待四百年。但是,我一定要懲罰奴役他們的那個國家;他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將帶很多財物出來。過了四代,你的子孫才能回到這裡。」
        在這個約中,有應許的賜福,卻也有必須面對的困境。上帝並沒有用美麗的福分來包裝一切,而是清楚將可能遇到的困境也擺在亞伯蘭面前;就如復活的主在大馬士革呼召掃羅時,也很清楚對他說,在他前面會有許多苦難。這兩人都因著信而全然接受,也清楚知道上帝呼召的意義。
        大多時候,我們只願看到賜福的部分,以為苦難都是魔鬼的錯。但事實上,上帝從不隱瞞人所會遇到的困境,也沒有將苦難從人的生活中移除,為要讓我們明白,無論我們走在何種景況,上帝都必然實現祂的應許。
        訂定新的約,代表上帝特別的揀選,只因亞伯蘭的信,上帝就與他立約,千年不改變。 

        與人立約的主上帝,因著亞伯蘭的信,祢揀選了他;今日,我相信,當我們以信心來親近祢時,祢也必須與我們立下新的約。奉主基督的名,阿們。